赶紧收藏!全国各地二级建造师注册通道汇总!
  • 作者:大象网盟
  • 发表时间:2021-04-27 16:14
  • 来源:未知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具体如何注册?去哪注册?赶紧了解下:


各省二建证书注册官方网站

 安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

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login

 

 河南:

河南政务服务网

www.hnzwfw.gov.cn

 

 黑龙江:

黑龙江建设网-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申办(网上办事平台)-人员证书事项-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证事项

http://zfcxjst.hlj.gov.cn/

 

山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jt.shandong.gov.cn/col/col120309/index.html

 

四川: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http://www.sczwfw.gov.cn/index.html?areaCode=510000000000

 

北京: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

http://zjw.beijing.gov.cn/bjjs/index/index.shtml

 

 福建: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江西:

江西住建云平台,在“个人服务平台-执业注册”栏中发起申请

http://zjy.jxjst.gov.cn

 

 重庆:

“渝快办”(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登录新系统

http://zwfw.cq.gov.cn/icity/icity/project/project?type=gr

 

 云南:

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登录→企业用户→人员管理)
https://www.ynjzjgcx.com/

 

 甘肃: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https://www.gsszczx.com/

 

 辽宁:

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221.180.200.235:8085/jzsgl/Portal/index.aspx

 

 湖北:

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

 

 广东: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http://gdzczx.gdcic.net/

 

 江苏:

江苏建设人才网

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

 

 吉林: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二级建造师管理”即进入“吉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

http://cxpt.jlsjsxxw.com/JZS_Default.aspx

 

 上海:

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www.shjjw.gov.cn)网上政务大厅“人员类”专栏中“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

http://jsjtw.sh.gov.cn/zjw/index.html

 

 天津:

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218.68.17.194:8081/TjConstructor

 

 湖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jt.hunan.gov.cn/

 

 河北: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fcxjst.hebei.gov.cn/

 

 山西:

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jzsgl.coc.gov.cn/sheng/sheng_140000/140000.aspx
 
更多省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网站,请咨询当地住建厅或住建局。

 

图片

申请材料(以安徽省为例)

1.初始注册(重新注册)
申请人自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通过注册专业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承诺函。
对于二级建造师不予注册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符合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承诺函。
3.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须符合该注册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增项注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承诺函。

注册流程(以山西、安徽为例)

以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为例:

图片

 

以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为例:

1.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login)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通过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个人版使用前需要前往省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并达到中级认证标准方可使用),并作出承诺;聘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核实,提交注册申请。
3.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内容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退回申请人。
4.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时间内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相应的核准决定。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延续注册5个工作日)